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简称:再就业计划),是指2023年10月25日,中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2023年度《施政报告》中提出的计划,旨在增加中高龄人士重投工作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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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实施时间

2024年7月15日

制定机构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

发布机构

中国香港劳工处

时效性

3年

简介

2024年7月15日,中国香港劳工处宣布推出再就业计划,当日开始接受登记。

提出背景

中国香港人力短缺情况严重。香港特区立法会2023年夏天的《数据透视》显示,受疫情影响,中国香港人口自2019年中期累计减少15.3万。复常后,中国香港人力严重短缺,私营机构整体空缺从2021年3月的约3.93万个,几乎倍增至2023年3月的约7.78万个,职位空缺率升至2.8%。航空运输业2023年3月的空缺率最高,达到13.3%;其次为院舍照顾服务业(9.1%)、住宿服务业(7.4%)及保健服务业(4.2%)。此外,建造业2023年出现1.75万至2.4万的人力缺口,公共小巴/客车行业的缺口则为3600人。公营机构同样人力不足,公务员空缺率由2018年3月的4.2%,升至2023年3月的9.9%。

提出时间

2023年10月25日,中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2023年度《施政报告》中宣布,推行为期3年的再就业计划。

计划实施

2024年7月15日,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处公布,再就业计划于当日接受登记。当日,服务机构已在全港设立12个服务点,派发计划的申请表格、接收津贴申请及处理查询。

计划内容

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为期三年,对象为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没有从事任何获酬工作的40岁或以上中高龄人士,惠及6000人。

参加者连续完成6个月全职工作,可获发10000港元津贴;连续完成12个月全职工作则可再获发10000港元津贴;完成兼职工作的参加者可获发半额津贴。计划推行期间,每名参加者最高可获20000港元再就业津贴。

聘请再就业计划参加者的雇主可同步参与“中高龄就业计划”,获发在职培训津贴。为鼓励雇主聘请计划参加者,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处会延长合资格雇主在“中高龄就业计划”下可获在职培训津贴的期限为6至12个月。

计划意义

再就业计划旨在鼓励中高龄人士重返职场,协助释放社会潜在劳动力,同时惠及雇主和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