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廷峰,男,汉族,1970年07月生,四川荣昌人,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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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四川荣昌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70年7月

简介

2017年11月27日,深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朱廷峰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朱廷峰被控早年在规划国土部门任职时,利用职权便利,违规为深圳市玉龙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落实福田区莲塘尾片区用地提供帮助,并伙同亲属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光给予的贿赂3500多万。该案仍在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人物履历

1988.09—1990.07 深圳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学生;

1990.07—1992.08 深圳国际房地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助理;

1992.08—1996.12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93.09—1998.01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在职硕士);

1996.12—1999.11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主任科员;

1999.11—2002.01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南山分局副局长;

2002.01—2004.06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地政处处长;

2004.06—2006.05 深圳市规划局建设用地处处长;

2006.05—2006.08 深圳市规划局综合业务处处长;

2006.09—2011.02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1.02—2013.11 喀什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喀什特区管委会主任、深圳援疆前方指挥部总指挥;

2013.11,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

人物事件

涉嫌受贿

2016年7月,因涉嫌滥用职权并受贿,经广东省检察院决定,朱廷峰被中山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8月,其被中山市公安局逮捕,最初,该案由中山市检察院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后广东省检察院商请广东省高级法院同意,决定将案件交由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由深圳市中级法院进行一审。事发前,朱廷峰担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一职。

开庭审理

2017年11月27日,深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朱廷峰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朱廷峰被控早年在规划国土部门任职时,利用职权便利,违规为深圳市玉龙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落实福田区莲塘尾片区用地提供帮助,并伙同亲属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光给予的贿赂3500多万。该案仍在审理中,将择日宣判。